法律分析:在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使用。補辦新的身份證后,舊的身份證不會被覆蓋。因為現行的二代身份證沒有密碼功能,不能通過修改密碼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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