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如果不想買房,屬于違約,賣方不退還定金。但是如果交了定金之后,買方繼續履行買方義務,定金可以抵作價款也可以退回給買方。如果賣方不繼續履行合同,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一、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可退房情形有:
1、定金階段:這個階段雙方只是簽訂了定金協議,真正的存量房買賣合同還沒有成立,嚴格來說不存在退房的問題,實際上是退定金的問題。一般情形下買方違約定金不退,賣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2、已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但未實際履行: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解除合同協議。
3、已簽訂合同且已部分履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裝修損失,買方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如達不成協議買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既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已經完成過戶階段:買方繳稅了個稅、營業稅、契稅等房產交易稅,且完成了過戶手續,一般情況下此合同已經履行完畢,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買方是不能退房的。但因擔保機構,或者中介公司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買方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買方退房并承擔相應的損失。在房屋過戶后發現嚴重質量問題也是可以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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