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交定金注意事項:
1、購房定金的份額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辦法商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商定交給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踐交給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商定,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2、購房定金的份額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當事人商定的定金數額超越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超越百分之二十的就不歸于定金,不適用法令關于定金罰則的規則。
所謂定金罰則,債款人實行債款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回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實行商定的債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實行商定的債款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 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 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 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 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 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 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 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 定的定金數額。
買房付定金注意事項
買房付定金的注意事項有:
1、購房者應弄清楚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2、確認房主,要是核驗賣家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3、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果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如有配偶,需要配偶簽署同意出售證明。
4、購房者應看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
5、核實面積,看房本面積是否跟房屋實際面積一樣。
買方不想繼續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是賣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簽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簽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在簽訂合同以前,經營者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真實身份和履約能力。二、審查合同公章與簽字人的身份,確保合同是有效的。三、簽訂合同時應當嚴格審查合同的各項條款。四、約定違約條款。五、約定爭議管轄權條款。六、明確合同簽訂地。七、約定擔保條款。根據《民法典》第470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 (三)數量;(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t)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略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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