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歲聚眾斗毆不承擔刑事責任,不需要判刑。
14周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聚眾斗毆罪,是指聚集多人攻擊對方身體或者相互攻擊對方身體的行為。
14歲孩子打架法律責任的規定是:
1、一般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情節較輕的,可以在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如果造成對方重傷或死亡的,應承擔刑事責任。 就其民事責任來說,十四歲的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法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未成年打架把人打重傷怎么判
1、未成年人故意傷害,是指被告人實施故意傷害他人行為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如果經法醫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傷害罪,屬于輕微傷的,不構成犯罪。量刑時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2、“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p>3、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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