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離婚后財產糾紛處理方式如下:1、雙方可協商解決糾紛。2、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3、若是因為一方不執行財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而引起的財產糾紛,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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