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打架進派出所是否會留案底,一般因情況而定:
1、14周歲打架如果僅是打架,未造成傷害,或僅造成輕微傷害,則派出所會作為治安案件處理,如果是未成年人,則以批評教育為主,不會留案底;
2、如果造成輕傷及輕傷以上,則構成刑事案件,才會留下案底。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記錄的封存與查詢】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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