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駕駛人員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 毫克,并每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 80 毫克為飲酒后駕車 ; 每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 毫克為醉酒駕車。
量刑標準是,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每一百毫升八十毫克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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