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附加稅,必須要當月月末計提,次月繳納嗎??是的。按照權責發生制,增值稅和附加稅都需要當月月末計提,次月納稅申報日之前繳納,一般每月15號為納稅申報截止日,遇到節假日則順延。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銷項抵減進項后的余額轉出至“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若銷項小于進項則將銷項余額轉平,賬面留下進項稅額余額即可。附加稅包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1、城建稅額=(當期的營業稅+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2、教育費附加=(當期的營業稅+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教育費附加稅率3、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2%現行制度規定,市區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的提取比例為3%這樣說理解嗎?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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