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計稅價格×10%。購置稅=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法律依據】
《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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