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人死了,并不是債務就不用償還的。要視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一、債務人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的,由該繼承人在遺產的范圍內償還債務。
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債務人的遺產來償還債務。
三、債務人沒有遺產的,則不用再償還其所欠的所有個人債務,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終結。
如果沒有遺產可供執行,沒有繼承遺產的人,他的債務也沒有共同債務人,那么這筆債務就會消滅,就不用償還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