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首先要確認協議的效力,如果合同無效,定金應該全部返還。 二、其次要確認協議有無有欺詐、重大誤解等情況。三、在合同有效的情況下要確定誰是守約方,誰是違約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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