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他人故意傷害罪的條件及賠償要求。起訴故意傷害罪需根據驗傷結論構成輕傷以上,可報案或直接提起刑事訴訟。需要準備刑事自訴狀、病歷、傷情鑒定書等證據材料。故意傷害罪可要求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賠償金等賠償。受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準備起訴狀、受傷證據、賠償依據等充分證據。本文旨在傳播信息,無商業用途,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
法律分析
一、起訴他人故意傷害罪要什么條件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重傷是指人體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機能或其他對于人身有重大傷害的損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起訴他人故意傷害罪,根據驗傷結論,構成輕傷以上,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才可以起訴。也可以報案,然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移交起訴。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訴訟,需要帶的材料:
1、刑事自訴狀,
2、病歷、傷情鑒定書等證據材料。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的,對被告人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不一定都按故意傷害定罪量刑,也可能按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如果是這樣,對被告人的量刑還要重一些。
二、故意傷害罪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具體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主要如下:
1、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治療有轉診單;)
2、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住院天數);
4、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準×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5、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6、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并有憑證);
7、精神賠償金
就故意傷害犯罪而言,此時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事先需要準備起訴狀、受傷害的證據、賠償的依據等,有充分的證據法院才有可能支持你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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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起訴他人故意傷害罪需要根據驗傷結論,構成輕傷以上,才可以起訴??梢詧蟀富蛑苯拥椒ㄔ禾崞鹦淌略V訟,需準備刑事自訴狀、病歷、傷情鑒定書等證據材料。故意傷害罪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精神賠償金等。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本文僅為傳播信息,無商業用途,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五章 證 據 第七十五條 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因在偵查過程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公安機關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通訊方式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被保護人;
(三)對被保護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四)將被保護人帶到安全場所保護;
(五)變更被保護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偵查過程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向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確有必要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公安機關依法采取保護措施,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應當將采取保護措施的相關情況一并移交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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