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血液酒精含量醉駕是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相關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屬于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和罰金,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4.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構成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構成醉酒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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