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的通知》第四條 4.1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80 醉酒后駕車≥80 4.2血液與呼氣酒精含量換算 車輛駕駛人員呼氣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關系換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氣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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