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看各地的情況,以及各家的要求,嫁妝不是必須的,可進行協商達成一致。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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