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女方的婚前財產除另有約定外,一般仍屬于丈夫所有。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等均為個人財產。
婚后的個人婚前財產有可能會變成夫妻共有財產:
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產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此之外當事人有約定的,個人的婚前財產可以在婚后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榍柏敭a一般屬于個人的財產,但若雙方約定該財產屬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只要不違反法律,應當按照約定執行。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以下手續: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4、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5、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婚前財產可以簽婚前財產協議并且公證,雖然一般來說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必須公證,但公證后的協議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協議。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建議還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且要求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一、如何通過民法典辦理婚前財產的公證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4、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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