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精濃度顯示107屬于醉駕。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
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q/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一、酒駕和醉駕的區別
以往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后駕車時,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執行,在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時,就可以認定為酒后駕車,但是沒有區別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辦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對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處罰尺度分別作了規定,但是交警由于缺乏相應的實施標準,在區分這兩種飲酒狀態時仍然有一定困難。標準則詳細規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
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有關專家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80mg/
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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