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貸遇到威脅暴打的情況下,受害人應立即報警,進行法醫鑒定確定傷情。根據傷情的輕重,公安機關將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或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包括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營養等費用。不過,對于不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還給出借人即可,超出部分不必再償還。
法律分析
對于不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還給出借人,超出部分不必再還,如遇恐嚇威脅最好報警處理。
放高利貸的人對借款人威脅爆打怎么辦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后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p>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結語
遇到放高利貸者的威脅爆打,受害人應立即報警并進行法醫鑒定,以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根據鑒定結果,若為輕微傷,公安機關將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相關費用。若為輕傷,公安機關應立案偵查并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如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并可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相關費用。民事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如遇此情況,受害人應及時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業協會 第一百一十一條 基金行業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有關證券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二)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
(三)制定和實施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則和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四)制定行業執業標準和業務規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
(五)提供會員服務,組織行業交流,推動行業創新,開展行業宣傳和投資人教育活動;
(六)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基金業務糾紛進行調解;
(七)依法辦理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登記、備案;
(八)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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