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建設部聯合發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有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另外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物業收費收取標準,具體你需要咨詢當地物價局或查找當地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政策。以杭州為例,根據《杭州市關于調整普通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一、普通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基準收費標準調整為:有電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甲級1.80元,乙級1.40元,丙級1.05元,丁級0.80元無電梯住宅甲級1.40元,乙級1.00元,丙級0.70元,丁級0.60元。二、上述收費標準可上下浮動25各等級收費標準不包括電梯、增壓水泵、小區水系、中央空調等高能耗設施設備運行消耗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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