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有確定的被告。債權人起訴的首要條件是存在確定的被告。
2、準備充分的證據。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因此,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當事人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
3、選擇管轄法院。依照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的管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由于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當事人應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4、書寫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5.注意訴訟時效。根據法律規定,借款糾紛的訴訟是三年,債權人應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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