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簽訂購房合同時交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因為定金在法律法規中,具有雙向擔保的意義; 如果支付定金的那一方后悔,是沒有權利要回定金的,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存在違約的行為,不僅需要依法返還定金,而且還要雙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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