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彩禮和嫁妝錢當然是可以拿來買房的。因為按照我國《民法典》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彩禮和嫁妝就是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合同的標的物,一旦收下彩禮和嫁妝,也就是說合同成立生效執行了,彩禮和嫁妝就是一方所有了,當然可以拿來買房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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