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主要負責下列稅收的征收和管理:
⑴關稅;
⑵船舶噸稅;
⑶委托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海關征收進出口關稅、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船舶噸稅。
1、準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出境物品,由海關依法征收關稅。
2、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
3、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
4、噸稅由海關負責征收。海關征收噸稅應當制發繳款憑證。
應稅船舶負責人繳納噸稅或者提供擔保后,海關按照其申領的執照期限填發噸稅執照。
海關在進出口環節中征收的稅費包括:關稅,進口環節代征稅,船舶噸稅,稅款滯納金。 關稅分進出口關稅,進口關稅又可分為進口正稅和進口附加稅。 進口附加稅包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關稅及報復性關稅等。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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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貨物的貨價、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貨物的貨價、貨物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關稅稅額,應當予以扣除。
進出境物品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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