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的主觀要件和主體要件:
1、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2、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一、介紹賣淫罪的構成情況是怎樣的
介紹賣淫罪由下列要件構成: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了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行為的,都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并且明知這種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構成本罪的,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誹謗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誹謗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客體要件,誹謗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2、客觀要件,誹謗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并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誹謗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不能構成犯罪主體;
4、主觀要件。誹謗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有: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誹謗罪。
三、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需要哪些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2、主觀要件。主觀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破壞電信設施的行為會危害通訊的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客體是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侵犯對象是與公用電信相關的,正在運行、使用中的各種設施。
4、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用各種手段破壞通訊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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