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是會退還物品的,但是如果定性走私的,偷逃稅款達到刑法規定的起刑點的,以走私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三條 國務院設立海關總署,統一管理全國海關。國家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海關。海關的隸屬關系,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海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向海關總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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