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結婚后男女雙方并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所謂婚前給付導致生活困難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后無經濟來源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后無固定經濟來源、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一、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能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方在跟女方分手后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2、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在離婚后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3、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在離婚后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二、結婚時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算不算是贈與
支付彩禮的行為視為對一方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可以解除贈與合同,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三、親戚結婚后彩禮是否返還
親戚結婚后彩禮不一定返還。因為按照司法解釋規定,只有離婚后出現以下情形的,女方才需要返還彩禮錢,具體情形包括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女方應該返還彩禮錢;或者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后為解決男方生活困難問題的,女方也應該返還彩禮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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