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原則上不應退還。但在特定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1.雙方未辦結婚登記;2.已登記但未共同生活;3.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法律分析
男方送給女方彩禮是表示贈與,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原則上不應該退還。但是如果符合特定情況,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而女方必須返還。具體情況如下:一、雙方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尚未共同生活;三、在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結語
彩禮作為女方的個人財產,原則上不應退還。然而,在特定情況下,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并且女方必須履行。這些情況包括: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已登記但未共同生活、以及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在這些情況下,彩禮的返還是符合法律原則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