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 交通違章交罰款有時間限制。如是現場開具的罰單,駕駛者應在十五日內交納罰款。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采取措施: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交通違法者自領到交通違法憑證15日內必須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或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從第16日起每日按罰金的3%收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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