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男方買房的可以登記女方的名字,男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因房產以登記發生效力,該房產轉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原則上可以均等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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