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在監獄服刑期間是不需要繳納生活費的。根據我國《監獄法》的相關規定,罪犯的生活標準按實物量計算,由國家規定。且罪犯的被服也由監獄統一配發。
如果需要給家人額外的生活費,可以通過銀行的手機銀行或者網上銀行給監獄賬戶打生活費?,F在很方便了,一般當時就可以收到。
一般犯人進入監獄之后,監獄都會給一個賬號,只要把這個賬號告知家屬即可。和外面打款一樣,很方便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八條 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
國家提供罪犯勞動必需的生產設施和生產經費。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準、檢查。
第五十條 罪犯的生活標準按實物量計算,由國家規定。
第五十七條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獄可以給予表揚、物質獎勵或者記功:
(一)遵守監規紀律,努力學習,積極勞動,有認罪服法表現的;
(二)阻止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的;
(四)節約原材料或者愛護公物,有成績的;
(五)進行技術革新或者傳授生產技術,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災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貢獻的;
(七)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間一貫表現好,離開監獄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監獄可以根據情況準其離監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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