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房產抵押在房屋所在地的縣或者區房屋和土地局辦理,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的步驟主要有、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申請、申請人填寫《市房產登記申請表》并提交材料、終審前申請人可撤回登記、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初審(1-2個工作日)、窗口收件人員收件出具收件清單。收取費用。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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