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會影響,1號-5號沒有出勤,因此不能發放工資。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C:固定月薪/21.75*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之一規定: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之二規定: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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