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未適當履行義務怎么辦 去年3月,A公司與B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由A公司向B公司銷售某一型號電腦500臺。合同簽訂后,B公司依約向A公司付出全部貨款,同時,A公司也向B公司交付電腦300臺。但因貨源不足,A公司無力在合同約定期間交付剩余200臺電腦。A公司遂與C公司商定,由C公司向B公司交付剩余200臺電腦,A公司則將B公司所付貨款的40%轉付C公司,同時A公司通知B公司接受C公司的發貨。C公司接到貨款后,向B公司發出200臺電腦。B公司接到貨檢驗后,發現其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遂向A公司提出退貨。A公司不同意,稱C公司所發貨與其無關,如有質量問題,應由C公司負責。雙方協商不成,B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評析]A公司與C公司商定,由C公司向B公司發出200臺電腦,并將款項支付給C公司。由于雙方約定并不明確,單就此并不能認定雙方是否就債務轉讓達成協議。而且,即便雙方就交付200臺電腦債務達成了轉讓協議,該協議是否對B公司有約束力,取決于B公司是否同意該債務的轉讓。 合同債務的轉讓又稱債務的承擔,是指原債務人所負擔的債務移轉給第三人,由其替代債務人負擔其債務,原債務人脫離債務關系?!逗贤ā返?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權人的同意是發生債務轉讓的前提,惟有債權人的同意,才能發生債務轉讓的效果。如果債權人沒有表示同意,即便債務人和第三人有轉讓債務的協議,債務也不因此發生轉讓。債務轉讓相當于原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合同的變更,并在債權人和第三人之間成立新合同,債權人的同意應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否則不能認為債權人已經同意。債權人的同意必須是對債務轉讓的同意,而不能僅是對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同意。如果債權人只是同意接受第三人的履行,即便債務人與第三人有轉讓債務的協議,也不能推定債權人同意債務的轉讓。 因此,發生債務轉讓,債權人的同意必須是明確的。本案中,A公司在其與C公司達成協議后,通知B公司接受C公司的發貨。但就其所通知的內容來看,不能認為A公司是將轉讓債務的意思通知了B公司。B公司接受C公司的發貨,也不能被認為是對A公司轉讓債務給C公司的同意。所以,即便A公司與C公司達成了轉讓債務的協議,由于該協議沒有得到B公司的認可,故對B公司沒有約束力。C公司不能成為合同當事人而對B公司承擔債務,也不對其承擔違約責任,而應由A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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