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如果工傷認定不上怎么辦
工傷認定不上的辦法是申請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起訴。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工傷認定后下一步怎么辦
工傷認定后下一步是工傷鑒定,其流程: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5.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復印一份保存),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6.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7.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三、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
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的醫療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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