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內財產離婚后女方是否有份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個人所有,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而對于一方因為過錯行為導致雙方離婚的,無過錯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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