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辦理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有效的 身份證 、 結婚證 以及出院時結算清單到孩子出生的醫院或者婦幼保健院進行辦理即可。如果是農村產婦在家中接生,去鄉鎮衛生院開具即可。
《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有產婦和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的,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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