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安置房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2、但是容易發生糾紛,因為房屋在幾年后的價值是升還是降都是個未知數,那么房產證拿到后,如果賣主拒不過戶,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對方過戶,所以,風險還是有的。
一、房產沒有過戶簽協議有效嗎
房子不過戶的話,買賣合同也就是協議是有效的,因為合同的話,只要是雙方當事人意思真實有效,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范,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房子不過戶的話,產權不屬于本人。對不動產的變更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即便是沒有過戶,只要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那么這個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安置房房產證如何過戶給子女
關于安置房房產證如何過戶給子女的問題。過戶的方式有三種,贈予,出讓和繼承,一般在拿到安置房房產證之后,如果要過戶給子女則需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安置房的所有權證書,土地所有權證,房管局要求的申請材料,到當地的房管局去辦理過戶登記。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就需要去公證處作委托。這樣就會很麻煩,最好雙方人要到齊。因此安置房如果要過戶給子女的話,需要帶上相關的證件去房管局辦理,具體要交什么材料要看當地房管局的過戶申請要求,可以咨詢當地房管局的相關人員。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房產證過戶有期限,需要根據當地拆遷機構規定及你自己簽訂的拆遷合同時間內辦理完成,若超出時間限制則無法辦理完成。
三、鄭州離婚房產怎么過戶
鄭州離婚房產過戶流程:
1、應準備房產過戶材料,如離婚判決書、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房產登記申請書;
2、準備好了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接下來就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
3、到房管部門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登記費、取證。
離婚房產過戶的情況下,如果仍然在貸款的,可以采取下列辦法:
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后,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產權后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權后,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并且對于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后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時必須涉及到房產的分割情況,如果雙方已經取得了房產證的,則直接根據雙方約定的補償標準,過戶給一方,但如果在離婚時貸款并未還清的情況下,則必須涉及到需要首先還清貸款取得產權,才能合法的過戶的情況,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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