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婆的陪嫁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認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主要看是否在婚后取得的,是否明確夫妻贈與一方或者雙方是否有約定等情況而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獲得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但是陪嫁的財產比較特殊,對于陪嫁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有一些爭議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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