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破產后對企業的財產要進行清算,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以下職權: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公告債權人;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2、之所以通知債權人,是因為清算之后要對企業的債務進行清償,為了保證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要通知債權人知曉企業已經破產。而得到消息的債權人則需要積極主張自己的債權,企業則根據債權人的主張清償債權。3、對不足清償的債權,已經申請執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與分配,根據法律的規定獲得優先受償的權利。風險提示: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的注意事項有:一、破產清算組的成立與構成。二、對破產財產的確認。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三、對破產債權的確認。四、注意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企業宣布破產的,以前的欠債會怎么辦?
企業被法院裁定破產的,此時企業破產清算后還有債務應該依法賠償。而企業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對破產債權應該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風險提示:企業申請破產,之所以通知債權人,是因為清算之后要對企業的債務進行清償,為了保證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要通知債權人知曉企業已經破產。而得到消息的債權人則需要積極主張自己的債權,企業則根據債權人的主張清償債權。
公司宣布破產,貸款怎么辦?
公司宣布破產銀行貸款也是要償還的,具體情況如下:(一)公司在破產之后要考慮是不是以股東的名義申請貸款的,由股東名義申請的貸款,貸款全部由股東償還。(二)如果是以公司方面申請貸款的,一般就按照現有財產進行償還的。風險提示:破產宣告的法律后果:第一,債務人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為債權人利益確有必要繼續生產經營的,須經人民法院許可。第二,破產企業從破產宣告之日起,即喪失對自己財產的管理權和處分權,其全部財產由清算組接管。債務人的銀行賬戶只能由清算組使用。第三,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組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第四,破產企業的財產在其他民事訴訟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凍結的,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辦理移交手續。
企業宣布破產后債務怎么解決?
一、公司宣告破產后,仍要以公司的現有資產進行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只要股東切實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義務,即不用償還破產程序完成后的債務。風險提示:股東為公司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則應當承擔擔保責任。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企業宣布破產債務應該如何處理
企業宣布破產,則債務應當由破產財產進行處理,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了共益債務與破產費用之后,再根據法律規定的順序清償其他債務,首先是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等。
企業在什么情況下能宣布破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三)股東會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風險提示: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公司一旦出現需要破產的情形應該盡快走破產程序。沒有經過破產程序的公司的相關責任人可能會承擔一定的責任,建議最好是委托專業公司法律師協助公司破產,避免造成更多的損失。 該內容由 陳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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