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稅率如下: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不超過20000元 20 0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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