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可能不判刑。因為具體的案件還要經過法院的審查以及檢察官的起訴程序,在經過仔細的調查和證據的支撐下才可以請求法院作出判刑的決定,但是最后的判刑也是需要法官說了算而不是當時的批捕結果來做決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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