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到逮捕證不一定判刑??赡苤皇巧嫦踊蛘咻p微問題不足以判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如犯罪行為沒有發生或者被逮捕的人不構成犯罪的;雖有犯罪行為,但罪行輕微,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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