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標準如下:
1、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本市重殘無業人員,補貼標準統一為每人每月330元;
2、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3、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4、同時符合上述各項補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補貼。
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條
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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