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起訴是什么意思?專業的人士請解釋下?意思是公安機關偵查結束,認為案件構成犯罪,移送檢察院審查,檢察院依照偵查所搜集的證據,確認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國家提請法院對被告人進行審判。建議帶上相關材料到律師事務所具體面談律師,告知你的詳細情況后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 以上就是對于檢察院起訴是什么意思?專業的人士請解釋下的問題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該內容由 趙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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