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拘留適合于任何罪名,只要符合下列情形就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43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刑法》第44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