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土地直補款是對種糧農民進行直接補貼,是國家三農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激發農民種糧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國家相關政策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擠占、挪用、虛報、冒領種糧直補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各項用于農業的資金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家各項農業資金分配、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用于農業的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用于農業的財政和信貸等資金的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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