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身份證是不能領結婚證的。除了身份證還需要戶口本,這兩件是領結婚證必不可少的證件。如果戶口本丟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拿到戶籍證明后再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我國法律規章,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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