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事立案程序:
1、公安機關接受立案材料;
2、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
3、對于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處理;
4、審查結束后,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怎么辦
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有兩種救濟途徑,一種是獲得不立案的書面通知后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另一種是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申請立案監督。
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是什么意思
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等偵查機關對犯罪線索進行審查后,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正式開展偵查活動的訴訟程序。
立案偵查是刑事訴訟的起點,從立案偵查開始,犯罪分子被稱為犯罪嫌疑人,其有權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偵查機關可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可以開展訊問、搜查、勘驗、檢查、詢問證人等多項偵查活動。
刑事案件立案但公安局不立案怎么辦?
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不立案可以申請復議,也可以直接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刑事案件公安辦案流程是怎樣的?
關于刑事案件辦案程序的問題,刑事案件的三個階段。絕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從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經歷三個階段,也就是說,一個刑事訴訟的完整程序包含:
1、偵查階段(公安階段);
2、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階段);
3、審判階段(法院階段)。
公安局立案刑事法律程序如何走
公安局立案刑事法律程序如下:
1.公安機關對立案材料接受。
2.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公安機關對于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應當迅速進行審查。
3.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在24小時內,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
4.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接受單位應當制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七日內送達控告人。 該內容由 梁廣宙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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