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產假有工資。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如下方式計算:
1、保胎假,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發,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
2、產前15天休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處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如果你得到的產假工資高于生育津貼,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貼,則由公司自行補足差額。
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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