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健康證:對應的行業是指接觸食品或加工食品的所有行業。
普通健康證:對應是非食品行業包括公共場所從業人員。
法律依據: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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